2019年11月2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不可将驰名商标作荣誉称号突出使用

作者 梵石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11月19日发布的就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通知中表示,在执法中,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正当使用与违法使用的界限。企业可在经营活动中对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做事实性陈述,若有意淡化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法律性质,将“驰名商标”字样视为荣誉称号并突出使用,用于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应依据商标法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