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

江中药业子公司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作者 秋绚

针对子公司产品被检查为劣药一事,12月4日,江中药业董秘办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子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桑海制药”)已发出生产厂家召回通知,积极召回销售给毕节百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原医药”)的该批产品。

日前,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药监药罚〔2019〕8号)显示,桑海制药生产的安神补脑胶囊(批号为180564、规格为0.3g)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药品定性为劣药。该案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立案。桑海制药对上述检验结果存异议,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复验申请,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商百原医药处以2万元罚款。